据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后,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管理。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严禁各公办高中学校突破规定乱收费。“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除代办费、寄宿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择校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尤其是民办高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以民办幼儿园为重点,规范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落实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对不符合收费报备政策规定的责令整改。
赖文达表示,物价部门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现教育收费综合治理,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价格举报电话实行全天候服务,从快从严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个别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记者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