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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速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7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要提速了!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列出详细的时间节点和线路图,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要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按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一名部门负责人包干负责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工作,9月中下旬,福建省将组织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通知》明确了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时间表:8月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下达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完成岗位设置;10月底前,完成竞聘上岗和全员聘用工作;年底前,完成未聘用人员的分流安置、清退工作。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任、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各地人事、卫生、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工作,保证基层卫技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平均水平。抓紧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多渠道补偿机制,8月底前各县(市、区)的补偿方案要全出台。各设区市要抓紧出台一般诊疗费相关政策,实施时间不迟于12月31日。

做好清理化解历史债务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要于9月底前完成债务核实,建立债务台账;12月底前,将认定的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要按债务协议,如期偿还结清各项债务。各级财政要建立化债资金专户,用一年半时间化解2009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债务。

加快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四个一批”计划,尤其是年底前要完成福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名特岗执业医师的工作。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确保明年底实现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拥有3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加快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各地年底前要完成今年下达的福建全省5010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将目前福建全省1665个未设立村卫生所的建制村纳入建设计划,重点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要抓紧出台相关措施,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的工作量下移给村卫生所承担,同时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所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实行业务指导、药品供应、绩效考核、卫生信息等一体化管理,年底前基本实现一体化管理目标。

积极稳妥推进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改革和门诊统筹试点。选择2000个左右建制村卫生所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将试点工作与建立补偿机制结合起来,试点村卫生所同时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在此基础上,明年逐步推开。

建立双向转诊和分工协作机制。年底前,各设区市城区和县(市)二级医院要与区域内若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9月底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选择一批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医保资金按人头付费改革试点。(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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