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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贫困残疾人拥有新家园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8

  站在新房前,潘胜利一脸喜悦。

  陈光忠夫妇向记者展示标注着购房日子的年画。

立秋已过,福州仍酷热难耐。在闽侯县荆溪镇仁洲村,潘胜利刚午睡起来,在屋子里吹着风扇纳凉。潘胜利的家并不大,只有一层、57平方米,然而对这样的居住环境,他已“特别知足了”。

潘胜利今年45岁,家境贫寒,原本一家老小挤在一座简陋老房中。2001年,他遭遇交通事故,双腿残疾,出院后不仅欠了一身债,赖以为生的木工活也干不了了。屋漏偏逢连夜雨,2005年,台风把潘家房子刮倒了,老婆也离开了他。得益于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推出的“积善嘉年·安居工程”项目,潘胜利才建起了现在的房子。建房总共花了4.3万元,其中当地爱心企业捐助1.6万元、闽侯财政补助1万元、镇政府配套2000元,自己只掏1.5万元。“没有各方帮助,我无论如何是建不起这座房子的。”潘胜利十分感激。

据了解,“积善嘉年·安居工程”与其他慈善援建项目最大区别是“当地募捐当地使用”,大大提高了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陈明端告诉记者,据2006年基金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福建全省农村残疾人大约有5000户无房居住、3.5万户住在危房。从2007年起,基金会开始向社会募集善款,以每户5000元作为安居工程建设启动金标准,先后解决了2645户农村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但仍有很大差距。基金会通过与爱心企业沟通后发现,由于募集到的善款是统一分配到福建全省范围内使用,影响了他们捐赠的积极性。经过调研,基金会决定选择闽侯县作为试点,实行“当地募捐当地使用”。

试点工作从2010年开始,项目取名“积善嘉年·安居工程”。经过统计,闽侯县共有445户贫困残疾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经过测算,当地1平方米的房子造价在700元到800元之间。闽侯县提出单身户40至50平方米、家庭户60至80平方米的房子建筑标准。据此,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残联联合闽侯县委、县政府,在当地发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计划募集300多万元,最后竟募集到566万元。

是何原因促使善款募集超额完成呢?在此次募捐中,福晟集团捐款30万元,集团常务副总裁何建华自己又捐了1万元。何建华说,他和企业都愿意做善事回报社会,可以前捐款后,对于钱怎么用、用到哪等问题,他不太清楚。对“当地募捐当地使用”这种做法,何建华的第一感觉就是“实在”,“知道捐的钱真正给了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当然愿意捐款了”。

资金解决了,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闽侯县残联考虑得更多:有些困难残疾人的原住址已不适合建房,或者残疾人本人长期在外地生活……这些残疾人的新房该怎么建?经研究决定:住房改造以原址重建、原址修缮为主,同时结合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对待。

白沙镇洋石村的陈光忠就是灵活安居方案的受益者。他18岁时身体偏瘫,祖屋被大水冲垮,只好跟着出嫁到白沙村的大姐一家生活。1995年结婚后,陈光忠和妻子黄美芳及儿子一直租住在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拥有自己的房子。2010年初,陈光忠得知“积善嘉年·安居工程”,便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希望以购买旧房重新翻修的形式纳入该项目。考虑到其现实情况,县残联同意了。2010年3月15日,这个日子夫妻俩铭记于心,他们在白沙村安平路购置了一间约30平方米的旧房,而后进行扩改和翻修,总共花费7.1万元,其中2.8万元来自社会、政府的捐赠和补助。今年春节前搬家时,黄美芳的妈妈送来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看着布置一新的屋子,陈光忠感觉“有个安稳的家,生活更有奔头了”。

“当地募捐当地使用”的善款募集及使用方式,在闽侯县的试点获得了成功。如今,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已在福建省12个县(市)推广闽侯经验,希望能帮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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