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建设项目予以信贷支持,及时为连锁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提供技术指导。省级财政从2011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实施农超对接试点的企业开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农产品加工配送系统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重点扶持示范社开展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和品牌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种植、养殖基地及产地农产品初加工、保鲜储藏项目。(记者 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