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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资性收入成农民增收主要支撑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5

  上半年,福建省加大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冬春修水利建设完成投资3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农民积极参与各地水利工程建设,所得务工收入,拉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图为宁化县小水利工程建设工地上,许多农民在工地上修建灌溉渠。游庆辉 摄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上半年,福建省农民现金收入继续在高基数上保持较快增长。

专家分析,农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稳步增长,以及农民增收渠道日益扩大是福建省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本版将推出系列专题,对这些因素所发挥出的作用,一探究竟。

上半年,福建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贡献率达58.7%。本期关注是什么拉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阳光”普照提升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能力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福建省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据统计,上半年福建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841.2元,同比增长27.2%,增幅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8.7%。

根据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农民增收“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大力加强城乡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及时有效地向农民发布劳务需求信息;积极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劳务对接活动;积极整合企业培训和社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定点、定岗、订单和委托企业直接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对获得初、中、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人数,分别按人均400元到1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以龙岩市为例,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大规模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程”,并连续几年把它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今年上半年,龙岩已累计投入5300万元,共有14.44万名农村劳动力获得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证书的农民技工,由于素质较好,就业后的月工资基本上要比没有接受过培训的普通农民工增加200-300元。近几年,龙岩市新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经过技能培训的达到73.6%。

在莆田市荔城区、泉州市安溪县、漳州市诏安县等地,系统而实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如农机手、渔业船员、沼气工、农村建筑工、动物防疫员、畜禽繁殖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专业的培训,也让大量农民迅速掌握了一技之长。接受过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不但人均月工资高于未培训农民工,同时,其工资上涨的幅度也明显高于普通工人,为福建全省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小城镇建设拉动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加快小城镇建设,形成合理的城镇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推进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决策。去年8月,福建省把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列入五大战役,确立了第一批22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共实施780个项目,投资额超过300亿元。今年初,福建全省再增加20个试点镇,全年要实施1100个项目以上,完成投资570亿元以上。

在频频出台的利好政策引导下,资金、技术、公共服务不断涌向村镇,小城镇建设风生水起。在莆田市,去年莆田市委、市政府将仙游县枫亭镇、榜头镇,荔城区北高镇,城厢区华亭镇,涵江区萩芦镇,秀屿区埭头镇,北岸开发区山亭镇等7个镇确定为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这是继荔城区西天尾镇、涵江区江口镇列入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后,莆田市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小城镇建设不但促进了福建省县域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也使农村劳动力获得了更多就近就地就业的机会,务工工资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福建全省各地企业用工工资上涨15%-20%,在本地打零工的工价上涨30%-50%,拉动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上半年,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达1169.8元,同比增长33.6%,外出从业得到收入471.9元,同比增长22.1%,增幅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6.9和5.1个百分点。

  大地增绿 林业增效 农民增收

上半年,福建省继续推进“五大战役”,加大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季度冬春修水利建设完成投资3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今年造林面积比去年同期增加400多万亩。基础设施和造林等项目建设使得农民在本地就业机会更多,加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推动,对福建省农民务工收入增长作用明显。

据福建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农民从各种类型造林中平均每亩可获得劳务收入270元,以此测算,上半年福建全省农民通过造林增加务工收入11.8亿元,人均增收70元左右。

山林是福建省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发展林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大优势和潜力。福建省积极扶持壮大林产加工业,增加农民就业和工资性收入。随着木竹税费降低、林业经营效益提升和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涉林收入占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成为今年福建省农民新的增收点。

今年,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了65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截至6月底,实际完成665万亩。其中,山上造林600万亩,比2010年新增400万亩,按每亩造林投入500元计算,扣除种苗、肥料等物化支出,农民的劳务收入约占70%,即350元,可增加农民收入14亿元;非规划林地造林50万亩,比2010年新增30万亩,主要种植绿化大苗,每亩平均投入约3000元,其中农民苗木经营和造林劳务纯收入约占40%,即1200元,可增加收入3.6亿元。以上合计新增农民收入17.6亿元,按2009年农村人口1763万人计算,可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99.8元。

福建省各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区)对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农民涉林政策收入。一是贴息贷款政策。2011年国家林业局安排福建省造林贴息贷款25亿元,在中央财政年贴息率3%的基础上,对农户个人造林贷款,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与中央财政贴息率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部贴息;对各类经济实体造林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3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年贴息率3%再延长贴息2年。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在福建全省推广生态补偿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将2011年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2亿元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森林保险政策。省政府已将森林综合保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福建全省森林承保面积达5137万亩,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26万亩已全部纳入森林综合保险。(本报记者 郭斌/文 游庆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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