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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出台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6
21日,省政府下发《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全面打造“健康福建”,“十二五”期间,除体育彩票公益金外,福建全省每年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少于4元、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人均不低于1.6元、群众体育财政经费年增长比例不小于5%。

根据计划,经5年努力,福建全省体育健身设施将得到改善。城市居民骑车10分钟左右可到达社区健身点、20分钟左右到达全民健身中心、30分钟左右抵达大中型体育中心。要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县级以上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福建全省人均拥有的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体育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形成橫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健身网络;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每个城市社区,设有1个健身指导站,配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和3个社区体育志愿者。到2015年,福建全省每万人口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人。

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以上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增加到90%以上。(记者 吴育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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