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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家店验收合格可获4000元补助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9
省财政厅、经贸委和供销合作联社近日联合下发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工作具体操作方案。新建或改造农家店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家店按4000元予以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原则上按不低于30万元、不高于70万元支持,但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的承办企业。已通过其他部门享受同类财政扶持的项目及以往年度已享受过中央财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的同一项目不予支持。(记者 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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