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林改: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农村得稳

来自:新华网福建频道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4
中国重点林区福建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今已走过8个年头,通过这场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为核心,全面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重大改革,福建林改取得了"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农村得稳"的良好成效。

据福建省林业厅介绍,该省林业用地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2003年以来为保障林改顺利推进,福建从省政府到行政村建立了"五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在各地成立了75家林权登记管理机构,让群众吃下"定心丸"。

林改后,福建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资源增长量创历史新高,有力地提升了生态建设水平,实现了"国家得绿"的效果。据统计,2005年以来福建造林面积每年都超过200万亩;福建的森林覆盖率从2004年的62.96%提高到63.1%,居全国首位。

"分山到户"后,广大农民以家庭联合、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得利"最大化。截至目前,福建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433个、建立了1000多家林业专业协会,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了效益。还有不少外出打工的农民把挣来的钱投入林业,创办林业基地、木竹加工企业和"森林人家",掀起了依托山林的创业热潮。据统计,2003年以来,福建农民年人均林业收入增长20%-25%。

林改有效地理顺了农村的各种关系,促进"农村得稳"可持续发展。福建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订后,有力地保障了林改顺利推进。据统计,2003年以来福建全省共调处各类涉林纠纷2.23万起,涉及林地面积230.7万亩。

这位负责人还说,通过林改,基层干部更加懂得依法行政,群众也懂得了依法维权。在林区,部分农村的收入增加了,开始有能力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的难题,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来建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