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闽侯县青口投资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淘江后排入闽江,此外,该投资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设备损坏严重,通过超越管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区污水。
泉州瑞森电源有限公司自2010年4月搬迁至现址,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龙海市协祥电池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未对卫生防护距离提出要求,铸板车间铅尘处理系统喷淋水和涂板车间地板冲洗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水沟;化成车间酸雾收集后喷淋水未加碱中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无污泥产生。
三明市德尔森蓄电池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厂区东侧20米处建有沙县三中学生宿舍;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厂区雨污未分流。
福安市三源蓄电池有限公司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气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要求,废气排放口高度不够;违反产业政策私自增加国家明令淘汰的土法熔铅工段;危废及危化品管理不符合规范。
针对这些环境违法问题,省环保厅责成这些公司停止生产,限期治理,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