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提出在福建全省实施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并将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厦门市试点
推进管办分开
厦门市是国家确定的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方案》提出,今年福建省将继续推进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管办分开,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除厦门市外,各设区市分别选择1所基础较好的县级医院作为综合改革试点。政府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县级医院。在已实施5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的基础上,再支持11所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对常住人口数超过30万人尚无二级甲等医院的5个县(市)进行重点帮扶。2011年底前,实现福建省人口数超过30万人的县(市)均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目标。
在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同时,推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引进台资到福建省举办独资医院。对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的,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空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
县以上医院
药品收入占比不超过47%
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方案》提出,要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同岗同酬,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
同时,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合理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今年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重不超过47%。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收费标准。
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三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今年,福建省将继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福建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规定水平。在福建全省各级公立医院推行大包装药品拆零配发,降低药品费用;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比例。2011年,分别实行省属同级医院之间和设区市级同级医院之间的医学检查结果互认。
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福建全省三级医院和3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分别不少于每家医院20个和10个。在7所中医医院开展13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单病种付费的病种种类和试点范围。在不低于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实行“总额控制、分批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定期考核、违规扣减”的制度。
同时,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推进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惠民举措增多
普遍开展预约诊疗双休日门诊
《方案》提出,今年公立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福建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到2011年底,福建全省所有三级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在福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公立医院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福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福建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省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其余设区市三级医院覆盖30%以上的病房,所有省、市属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同时,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着力改善福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按日平均就诊人次需求配备轮椅、平车、候诊椅及饮水设施。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可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和就医。急诊病人抢救推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记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