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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区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1

“做梦也没想到,年老的时候政府还给我们发养老金,每月55元,让我们也能按月领到‘退休金’。”家住龙岩新罗区菜园村的68岁老人陈镇江,近半年来常拿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存折看了又看,抑制不住欣喜之情。截至目前,龙岩已有30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受惠于新农保制度。

在新农保试点中,作为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龙岩7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被列为全国试点,享受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100%承担的优惠政策。然而,要提前覆盖到全市农村,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需新增财政支出1.2亿元,这对经济还欠发达的龙岩来说,压力巨大。“再困难也要先挤出钱来保民生”,龙岩在去年底率先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全覆盖,比全国原定目标整整提前10年。

责任的背后,饱含着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情感。去年春节,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期间,专程前往老区看望烈属,与老区人民共迎新春佳节,明确指出“帮助老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一年多来,福建省各级各部门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按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把加快老区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贯彻落实。福建省历来把加快老区建设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多次研究老区工作,不断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时时关心、关注老区,多次到老区考察调研,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去年6月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南平、三明、龙岩等地的重点老区造成巨大损失。在灾后重建中,福建省委、省政府创新扶建模式,由沿海较发达地区福州、厦门分别对口援建三明、南平等地,福厦共投入14亿元,全力支援老区灾后重建。今年1月起,福建省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其中无依无靠的革命“五老”人员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为500元,完善了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同步增长机制。

在加快老区发展中,用好用足中央政策是关键环节。去年初,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福建省革命老区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优惠政策的范围,其中20个原中央苏区县全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其他47个老区县中的32个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这与国家其他相关部委出台的支持福建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形成了国家层面的扶持老区政策。去年,福建省20个原中央苏区县和32个革命老区县获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约50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国家支持福建省新建廉租房的预算内投资达2.03亿元,20个原中央苏区县城镇廉租房补助投资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99元提高到599元,32个革命老区县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99元提高到399元;交通运输部对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农村公路、省道建设项目分别按西部、中部标准补助,补助项目资金约20亿元。民政、水利、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林业等部门,也都加大对福建省老区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同时,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落实好各项政策,从资金、项目等方面对老区实行倾斜,加大对道路交通、民生水利、通信电力、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扎实推进老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老区人民的幸福指数。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仅省级财政支持老区资金就累计超过400亿元。

今年,老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已被列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和2011年省政府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正抓紧调研起草,争取尽早出台实施,形成支持和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法律约束机制。(记者 杨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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