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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一任领导一张图”说不

来自:人民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7

“一任领导一张图”、“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在地方政府制定、执行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屡见不鲜。5月1日起,福建省将正式施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拒绝城乡规划随意变更,并在城乡规划工作中保障公众知情权。

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任意修改城乡规划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浪费,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办法》明确,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除下列3种情形外,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不得修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发生变更,确需修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内容存在明显缺陷,确需修改的;经评估,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同时,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办法》增加了专家论证、公示和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等环节。

规划的有效公开,是保证公众充分参与的前提条件。《办法》规定,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及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公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以及对违反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赵鹏、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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