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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首次超过城市

来自:新华网福建频道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2
据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公布的《2011年3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今年3月,福建福建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11.52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月增长23.4%;其中,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10.25亿千瓦时,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10.08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首次超过城市居民。

近年来,农村消费加快发展,生产和生活用电量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十一五”期间,福建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保持了年均2位数的增长,2010年比增13.9%,今年前三个月比增16.9%,对全社会用电增长贡献率为15.8%;福建全省居民生活用电总量所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也在逐渐加大,今年前三个月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0.2%,而在2006年,这一比重仅为15.3%。

另据统计,2009年,福建福建全省城市居民用电量114.20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用电量95.45亿千瓦时,分别增长8.7%和14.1%;2010年,福建全省城市居民用电量125.78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用电量113.10亿千瓦时,分别增长10.1%和18.5%。

福建省电力公司农电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电力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从近几年的经营情况来看,福建全省县级供电企业的售电量和利润均已超过城市主电网,可以说,农电市场已经成为省电力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增长极,鉴于目前农村人均用电量仍大大低于城市,未来福建农村地区用电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福建省电力公司提出,“十二五”将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利用3年时间,投资138.9亿元开展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同时新建6个农村电气化县、60个电气化乡镇、600个电气化村,全力加快农网建设,夯实农电管理基础,提升农电优质服务水平,助力海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吴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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