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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住房用地试点新供地方式 改变价高者得局面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6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将采取四种新供地方式,改变价高者得地的局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综合评价法,可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在招拍挂中综合评价受让人的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政策性住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套数、建设标准等因素,并设定相应的权重,由综合条件最佳者获得土地受让权;

双向竞价法,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在土地出让竞价中,按照出让人确定的起叫价,以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

限地价竞房价,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在招标方案中列明建筑材料标准、动工竣工时间等,同时列明每平方米楼面价的土地出让金,投标人报出的房屋售价最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经营权;

限地价竞配建,可试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给出让宗地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配建中,独立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据悉,各设区市本级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先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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