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发展,经济权益得到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发挥妇女作用,10年来,妇女就业率稳定在45%的高比例上。城乡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发展,同时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经济地位、家庭地位明显提高。
妇女专业技术人员大幅增加。2010年,福建全省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率达到18.1%,比2000年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在科研、高校、企业等行业都有女性专家。
妇女社会保障权利得以维护。2010年,福建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比2000年高出74个百分点。
妇女参政程度不断提升。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加大对女干部选拔配备的工作力度,许多优秀女性人才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截至2010年,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均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班子中女性比例比2000年分别提高41.67个、22.57个百分点。省级、地厅级正职女性领导大幅增加。
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福建全省女生义务教育全面达标,接受高等教育的女生人数迅速增长,妇女终身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10年,福建全省幼儿入园率达90%,每万人口在园幼儿322人,连续6年居全国第二;小学阶段女童入学率达99.98%,初中女童入学率达98%;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79.7%,比2000年提高42.9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在校女学生数达33.44万人,占51.6%,比2000年提高13.3个百分点。2010年,福建全省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比2000年提高2.02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妇女健康状况大大改善。婚前医学检查率从2000年的2.11%,提高到2010年底的91.51%,新婚夫妇免费婚检;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福建全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85.91%。“城乡低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妇女病检查”列入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9/2010年有25.8万名贫困妇女得到健康普查和治疗。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在全国率先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予以补偿,并引入项目运作,推动妇女儿童健康重难点问题取得突破。福建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达到97.8%。福建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2.7/10万,与2000年相比,下降51%。
妇女儿童公共产品日益丰富。2005年前,省级财政连续7年资金补助贫困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第一轮47个县(市、区)建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实质性发展;“十二五”期间,妇女儿童民生工程进入第二轮,47个县(市、区)和4个设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纳入建设重点,省级补助超过1亿元。“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2011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9个设区市均建成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的儿童福利院。(沈馥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