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表示,为保持对教育收费监管的高压态势,避免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反弹,开展福建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将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在教育收费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
据介绍,三大环节是容易滋生不规范收费行为的重点领域。在招生入学环节上,重点防范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高额费用,或自立项目向入学新生收取校园卡工本费,财产押金等;防范优质中小学在招生时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行为;防范学校自立项目收取学籍管理费;防范幼儿园违规收取赞助费,或延长收费月份收取托管费等。
在学生考试、考证环节上,重点防范学校自立项目在学生计算机等级、英语四、六级、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等教育考试、考证过程中加收辅导费、培训费、材料费等;违规向毕业生收取论文答辩费、就业登记表费、报到证工本费等毕业材料费等;超标准收取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费;违规向未通过学科考试的学生收取重修费、试卷费。
在学生各类代办费环节上,重点防范扩大代办费收取范围,违反自愿原则向学生统一代办生活用品、保险以及各类教辅材料等代办费;防范扩大代办费开支范围;防范学校在统一采购学生教材过程中产生的差价不退还给学生;防范幼儿园幼儿伙食代办费结算不及时或长期不结算、不公示等。(记者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