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发展,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领域越来越广,福建省作为对台交流交往的先行先试的区域,原则上除国家禁止和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之外,都应当允许台湾同胞投资,同时也要明确本省鼓励投资的行业,促进闽台产业对接,加快福建省产业结构调整。为此,修订草案比原办法增加规定,台湾同胞可以投资除国家禁止之外的各类行业项目,以及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同时还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参与福建省的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鼓励闽台金融合作,推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优先批准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省设立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或者参股本省金融企业;设立两岸合资的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闽台产业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