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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4
26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庄先、马潞生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志南、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张志南关于福建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关于福建省2010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马新岚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倪英达关于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志南在报告中说,今年初以来,福建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取得新进展;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推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下阶段,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平台;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外经贸结构优化,切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福建实际、具有福建特色的发展路子。

马新岚在报告中说,2008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6336件,占法院全部审判执行案件总数的56.26%;审结557981件,福建全省民事法官年人均办案133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896件,审结5203件。近年来,福建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民事审判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民事裁判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事裁判尺度仍要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福建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坚定司法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民事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更加自觉主动地服务保障大局;落实为民司法理念,切实关注和保障民生;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社会建设责任,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倪英达在报告中说,近年来,福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刑事审判活动,死刑案件审判等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水平。2009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案件8451件,法院采纳6892件,采纳率达81.6%。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关于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范围、程序和措施的立法还不够完备;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办案任务较重,办案力量不足。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监督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加大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素质强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受省政府委托,郑栅洁在报告中说,今年初以来,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1-8月福建全省生产总值8003.96亿元,增长15%,完成年度计划的59.9%,福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在看到经济发展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部分地区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工业生产增速出现减缓苗头,食品类价格涨幅较大,出口持续增长的难度较大。报告还提出了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工作的具体措施。

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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