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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双证”:撬动海上“黄金”商机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4
自2002年国家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确立以来,福建省已实现了18宗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拍卖。但海域用途主要限于养殖用海,项目用海涉足较少。项目用海的经济效益高于养殖用海,适度利用海域开发建设项目,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今年5月,福建省出台《关于科学有序做好填海造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海域使用权证可以换发土地使用证,但具体操作细节仍有待探讨。其实,2005年,厦门市就在福建全省进行了首例项目用海招拍挂,首创“一拍双证”的用海方式,解决了长期以来项目围填海的“双证”衔接难题,其经验可以提供借鉴。

漂浮在海上的巨大商机

盛夏时节,厦门五缘湾碧波荡漾、人潮攒动,游艇、帆艇等海上娱乐项目吸引了众多游客,也带来了无限商机。在国际海洋界,游艇产业被称为“漂浮在黄金水道上的巨大商机”,全球年销售总额高达400亿美元。

“厦门、漳州、泉州等周边地区的游艇制造业已出现集群之势,开着游艇去海上垂钓、去无人岛探险、追风逐浪正成为一种时尚。”厦门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志滨表示,这两年厦门游艇产业发展迅猛,相继启动了五缘湾、香山、翔安、东坑湾等游艇会所、游艇制造基地等建设项目,一批国际游艇制造企业、配套贸易商、制造商等也纷纷落户厦门。厦门已有游艇企业47家,产值超过4亿元人民币,游艇产业正成为厦门的朝阳产业。然而,项目用海却成为最大的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海洋渔业、临海工业、旅游、港口等行业都产生了强大的填海需求。“海域资源是有限的,通过项目用海招拍挂可以减少用海矛盾、发挥海域最大效益。但是,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衔接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业界。”厦门市一位业内人士解释说,经营性填海的海域使用权可依申请取得、也可由市场配置取得,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市场配置取得。如果通过市场配置取得海域使用权后,用地项目审批通不过,海域就无法使用。项目通过申请后,海域填成陆地,又产生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增加了开发成本。因此,经营性项目用海招拍挂难以推广。

2005年,厦门市尝试将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捆绑挂牌,以“一拍双证”的形式解决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根据《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游艇产业的用海项目符合厦门海域功能定位。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成为第一家“试点”企业。

“一拍双证” 破解项目用海难

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是厦门市重点工程之一,也是厦门最大的旅游投资项目。整个项目以游艇为主轴,贯穿商业街、酒店、写字楼等配套设施,用海面积近70万平方米,其中,填海部分约为22万平方米。 建成后,它将成为亚洲最大的游艇码头及厦门市首个集休闲、健身、旅游、办公、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旅游景区。

2005年7月,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正式对外挂牌,拍卖起始价为8000万元,在经过10多个工作日的挂牌竞价后,上涨至10800万元,共有4家竞买人。2005年8月8日,项目转入现场招拍。

在挂牌过程中,海洋部门与土地部门先按规定分别测算出海域使用金与土地出让金的底价和比例,再通过协商,最终拼盘确定挂牌底价。只需一场拍卖会,中标方就可同时拍得海域使用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促进了项目的快速生成落地。其所缴纳的成交金额,再按海域使用金与土地使用权的比例分成,分别上缴入库,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一期工程已经接近完工,建有游艇俱乐部码头、商业街及游艇配套设施。酒店、写字楼等二期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2012年全面完工。

通过这次实践,厦门市业界人士认为:“一拍双证”适应于同一海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且带方案的经营性填海项目,解决了项目填海造地后,土地出让金的计算、缴纳及企业成本核算问题,可以运用推广。2008年,厦门市又以“一拍双证”的方式,进行了东坑湾澳中游艇码头港池和土地的捆绑出让。

“商机”与“生机”并进

自2003年以来,福州、厦门、漳州、莆田等地已相继开展过海域使用权的招投标。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完成18宗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总面积近7万亩,共收取海域使用金6400万元。其中,养殖用海占95%,而项目用海仅占5%。

“海域使用权招投标的最后价格往往高于当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同时,公开招投标可以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处长钟声告诉记者, 经过几年的推广实践,目前福建省养殖用海的招拍挂进展较快,但项目用海招投标仅完成2宗。

今年5月福建省出台了《关于科学有序做好填海造地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通过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减免海域使用金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投资者从海湾内转向海湾外填海造地,支持企业、民间资本在可围填海区域,填海造地建设项目。项目用海的经济效益高于养殖用海,这一政策必将吸引更多投资者聚焦项目用海。

“然而,填海造地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而海域资源不可逆转,因此海洋‘商机’与‘生机’应当并进。”钟声表示:“今后,围填海造成的‘环保’问题必须引起政府重视,慎重选择用海项目,找到蓝色经济和海域保护双赢的方法。”

以两宗游艇项目用海为例,厦门海域使用权虽然由依申请取得转变为市场配置产生,但海域资源的保护标准没有降低。首先,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两宗用海项目载明了双方对海域资源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其次,在立项前,相关部门进行了用海论证和海洋环评,建设期间海洋主管部门正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围填海项目符合规划;另外,项目投入运行后,厦门海事局还将保障游艇的安全与环保,对游艇俱乐部的防污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处治,游艇产生的废油将定期收集、处理,坚决杜绝海域污染。

此外,为满足海域使用权市场配置需要,厦门还在全国率先引入海域开发强度指标,为海域开发和海域保护的最佳结合提供了规划依据。根据《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未来厦门海域将建设成为港口的海、旅游的海、生态的海。为此,目前厦门养殖用海已基本退出,滨海旅游、休闲渔业、游艇帆船等海洋新兴产业正逐渐兴起,蓄势待发撬动海上“黄金”商机。(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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