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以党的建设带动组织建设,健全和巩固科协基层组织网络,强化县级科协力量,重点推动乡镇(街道)科协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村(社区)科协组织;大力实施企业科协“全覆盖、强作用”工程,组织科技工作者党员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
根据《意见》,县级及以上科协负责人一般应提名为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候选人人选,要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机制,加大科协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适时安排科协干部转岗、交流或挂职锻炼。要吸纳科协作为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科协组织要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组织院士、专家深入农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举办科技讲座等。
《意见》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联系科技工作者、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科技工作团队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以党的建设带科协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工作检查考核体系中。要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