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预审制度,积极参加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设计方案、扩初审查会,对消防设计文件实行前期指导和初审,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问题解决在正式申报审批环节前,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设计审核。
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在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前派技术人员现场检查指导,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率。
组织技术专家和骨干力量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推行巡回咨询服务制度,采取集体讨论会等方式,为五大战役提供技术服务。
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编制以及旧厂房、旧集镇、旧村庄改造过程中,主动介入,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动各地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指导农村和城市社区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开展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逐步推动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农村、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消防器材的建设和配置,加强维护保养。(记者 包骞 实习生 赵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