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灾后水毁修复分为应急抢修、重点整治和全面修复三个阶段。其中,应急抢修阶段,计划安排1亿元资金,目前中央、省级已下达4000万元,争取7月10日前完成饮水工程应急修复,7月底前完成应急度汛工程修复,基本解除51座水库、85座水闸的安全隐患,修复出险防洪堤369处;重点整治阶段,计划8月底前解除水库、水闸、堤防安全隐患,基本恢复农村饮水设施供水能力,基本恢复农业灌溉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全面修复阶段,省水利厅计划提早开始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并结合此项任务,在2011年汛期前全面修复灾后水利水毁工程。
截至6月29日12时统计,此次洪灾共损坏堤防3394处,冲毁塘坝2977座,损坏护岸8022处、水闸224座、灌溉设施27284处,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29.06亿元。(记者 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