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福清市民谢先生拨打福州市12315指挥中心投诉,他在5月24日参加某旅行社福清分社的台湾游,价格为4520元,一行8人到了长乐边检站,没想到边检站因谢先生个人信息有问题限制其出境。台湾游“泡汤”了,谢先生要求旅行社退款却遭到拒绝。
福清工商局12315台接诉后,召集了双方当事人。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谢先生台湾游所需的通行证等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但由于谢先生曾在日本逗留一段时间未及时回国,因此被限制出境,旅行社也无法控制,属于不可抗因素,旅行社所购团体票不能退。但谢先生认为,旅行社未尽告知义务,之前也并未提醒何种情形会被限制出境。
工商人员认定此事双方都存在过错,作为经营者必须告知消费者出境旅游可能遇到被限制出境的相关因素,作为消费者的谢先生也必须将真实情况告知旅行社。由于双方未签订旅游合同,经多次调解后,旅行社负责人请示总部后最终同意赔偿谢先生1200元,谢先生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