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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与泉州市签署第四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3
近日,国务院侨办与泉州市举行签约仪式,继续共同建设华侨大学。据悉,这是国务院侨办与泉州市签署的第四轮共建协议。

根据第四轮协议,国侨办将继续按照中央直属重点建设高校的标准对华侨大学注入经费,并逐年有较大增长;泉州市将在今后5年内每年安排1200万元支持华侨大学办学,并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校地合作等方面有更多新的举措。

华侨大学作为国务院侨办直属学校,是一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特色鲜明、工科突出的综合性大学。泉州市相关领导表示,将全面落实签署的共建协议,不断加大对华侨大学资金、用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全力办好华侨大学工学院和科学技术研究院,继续办好“华大讲堂”等高端学术论坛。

据了解,自1995年起,国务院侨办已与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签订并执行了三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每轮5年。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泉州市签订第一轮共建协议以来,华侨大学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华侨大学已经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的毕业生,其中包括4万余名港澳台和海外校友。(记者 何金 通讯员 雷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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