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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布救灾捐赠账号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5
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严重灾情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民政厅昨日出台了《关于救灾捐赠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此次救灾捐赠的接收单位限定为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其他机构不得开展面向社会的救灾募捐活动,已接收救灾捐赠的,要将所募捐款转交上述机构。

《通知》公布了省级接收捐赠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专户开户单位:福建福建省民政厅,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账号:1501014210011682;联系人:张倪玲,捐赠热线:(0591)87513299 ,传真:(0591)87549516;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省慈善总会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专户 开户单位:福建省慈善总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大名城支行,账号:117070152200003083;联系人:张旭丽,捐赠热线:(0591)87551987,传真:(0591)87568776;地址:福州市鼓东路57号。

省红十字会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专户开户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联系人:高敦惠,捐赠热线:(0591)87763356,传真:(0591)87763373;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

《通知》指出,此次救灾捐赠活动以接收捐款为主。鉴于各地受灾程度不同,南平、三明、龙岩所募资金可统筹用于当地救灾和恢复重建。其他设区市可自行确定受援地并直接送交捐赠资金。对捐赠人指定用途的定向捐款,应按捐赠人意愿使用。

通过银行、邮局、网上捐款时,请在汇款票据“附言”或“用途”栏注明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捐赠意向(闽西北洪灾捐款),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及捐赠证书。(记者 杨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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