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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支持灾毁耕地复垦政策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9
省政府日前研究制定《关于支持灾毁耕地复垦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灾毁耕地复垦,及时恢复福建全省农业生产。

根据各地上报的数字,这次福建全省灾毁耕地达100多万亩,其中群众可自行复耕95万亩,彻底损毁无法复垦13万亩,需要工程措施复垦的约为20万亩。针对不同类型的灾毁耕地,《意见》提出了相应的复垦政策——

对于灾毁程度不大、群众可自行复耕的耕地,灾区各级政府尽快组织群众开展复耕,清理地面杂物、加厚土层、培肥地力,由省级先期安排2000万元复耕应急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群众自行复耕的补助;

对于灾毁程度较大需要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省里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对于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因灾受损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申报灾毁情况,在耕地开发整理资金中安排补助;

对于2005年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投资的烟叶生产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因灾损毁的,由省烟草专卖局及时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尽快修复设施、恢复生产;

对于耕作层、保水层完全被冲毁,沟渠等配套水利设施完全破坏,今年无法复垦的耕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如实核定灾毁减少的耕地面积,在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及时变更;

对于防护设施不完善、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成片耕地,今后优先安排实施土地整理,完善耕地水利防护设施,提高抗灾能力。

省政府鼓励开展农村旧宅基地复垦。《意见》提出,受灾群众搬迁重建后,必须退出旧宅基地,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整治。对复垦为耕地的,每亩给予1.8万元资金补助。(记者 潘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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