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以来,洪灾灾情牵动福建全省上下的心。从第一条告急信息传来,福建省政法系统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力以赴,为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6月14日至6月21日,南平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8万人次,出动警车3600多辆次,疏导车辆2.8万辆次,转移、疏散人员16.8万名,解救人员9200多名,抢救物资84.5吨,挽回经济损失6356.6万元;三明市公安机关共投入抗洪救灾警力1.7万人次,排查危险地域、险情543处,疏导交通车辆2.2万辆次,协助转移受灾受困群众4.7万人,抢救遇险群众300余人,抢救转移财物价值2700余万元。
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应急分队,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抗灾救灾。三明、南平、龙岩等受灾严重地区基层院全部派员深入挂钩乡镇,协助做好安全隐患点的排查防范和人员转移工作。
福建全省法院系统对于涉及受灾群众的案件,特别是财产、农作物保险理赔案件,专门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受灾群众筹集资金渡过难关。同时,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交手续。为避免强降雨给当事人诉讼造成不便,各地法院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就地审理。
司法行政系统的许多干部、干警对受灾群众特别是遇难者家属,主动开展情绪疏导和心理安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记者 闵凌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