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在福建全省城市主干道和乡镇政府以上所在地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实现创建街道的各类市场主体持照率、亮照率达100%,前置审批有效期届满企业抄告率达100%;彻底消除实际经营情况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不相符现象,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相符现象。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赖文忠)
上海新闻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下发“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福建全省城市主干道和乡镇政府以上所在地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实现创建街道的各类市场主体持照率、亮照率达100%,前置审批有效期届满企业抄告率达100%;彻底消除实际经营情况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不相符现象,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相符现象。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