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重点项目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用足用活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泉港日前出台《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容缺预审”实施意见》,重点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绿色通道”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市政和生态建设项目等提供“容缺预审”行政审批服务。
根据《意见》,凡是已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的相关审批项目,窗口先予收件办理,并开具“容缺预审工作单”,一次性写明容缺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申请人可通过取得审批结果(证书、批文)复印件等形式,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条件)补齐,否则将给予相关处理,如批文作废、收回证照等。
泉港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容缺预审”制度有效解决项目审批中出现的多部门规章互相前置问题,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目前泉港区已为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加固工程等18个项目提供“容缺预审”服务。(肖咸强 郑伟伟 林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