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要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中选聘,需从事政法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任期一般为3年,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可连续聘任。其主要职责为协助学校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等,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辅导活动。(记者 余潇)
上海新闻
29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原有选聘工作基础上,配齐配强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法制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