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关键在于福建省严格监察执法,有效监管。2006年至2008年福建全省共关闭小煤矿98家,取缔挂靠井口486个;至今年底,福建省还将关闭35家小煤矿,并以新一轮延期换证工作为契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截至去年底,福建全省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71家,计划到今年底,福建全省80%以上煤矿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福建省建设了福建全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专网,实现省级监控中心平台对各煤矿远程监察,为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工作配备了“千里眼”,设置了“电子警察”。
福建省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和支持院校扩大或重新开办煤矿专业的办法,计划用3至5年时间,培养1500名左右的煤矿专业学生,基本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缺口问题。(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