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旅游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正式出炉,提出了发展文化旅游的六大举措和四方面保障措施,对促进文化旅游与文化产业结合,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加快自然与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在旅游活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酵母”作用。随着现代观光旅游的发展,文化旅游必然成为人们追求的重要内容方式。
福建历史悠久,人文积淀深厚,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多元文化的相互交融形成了闽文化体系;闽台共同凝聚成的同根同祖、五缘相通的闽台文化体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独特的位置。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已成为闽台旅游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础。这几年福建设立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建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扩大妈祖等民间信俗和祖地文化的双向交流等等,已在闽台双向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深化闽台旅游合作注入了文化的推动力。
福建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多彩,是发展文化旅游厚实的基础。福建省旅游局高度重视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提出务实性的发展举措,这都表明发展文化旅游的决心,同时也凸显了文化在福建旅游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发展文化旅游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单兵作战”,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全局意识,按照“政府主导、明确职责、规划实施、形成合力、讲求实效”的原则,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坚持项目带动,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同时要处理好旅游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为加快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建设提供内在的强大动力。(鲁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