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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年福建省将实现城乡用电同价

来自:福建新闻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3
记者20日从福建省物价局了解到,2010年福建省将全面推进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未来两年,福建省将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

据福建省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陈明顺透露,福建省预计用两年时间,实现福建福建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各类用电同价。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参差不齐,部分地区一度电甚至达到0.8元左右。

福建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下阶段,福建省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决策,完善并全面推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

目前,福建省居民电价总共有62个价区,除了1个由省电网公司直供电的价区外,还有六十几个县实行趸售县电价。福建省从2004年开始实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以来,由于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差价只有2分钱,市民对递增电价感觉不明显。(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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