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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管中小学教师 20种失德行为“一票否决”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3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教师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在职教师若有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兼职、兼课谋利等20种行为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严重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据悉,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主要包括: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等。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试行办法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通过奖优罚劣,发挥师德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提高师德水平。

据悉,试行办法明确,学生、家长评议教师师德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扩大了学生、家长在师德考核工作中的参与面。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起复核和申诉。 (记者 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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