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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统考9日起开考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8

日前,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今年,艺术类招生第一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模式,录取时按文科或理科分别投档录取。美术类省统考从1月9日起在集美大学开考,音乐类从1月11日起在福建师范大学开考。考生须于5日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地高招办签领《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省级专业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艺术教育类、音乐学(南音方向)类等11个相关的专业类别。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投档录取时,艺术类专业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等3个批次。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其省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且必须获得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院校按照省考类别分类进行招生,考生应有相应专业类别的省考成绩。同时,考生填报的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中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个专业类别。

本科提前批在省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实行“平行投档、一档多投、院校预录、考生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即考生省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省高招办即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档,由各招生院校审录后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转为正式录取(如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只能选择并确认一所)。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考生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省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省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栏目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记者 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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