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截至上月底,福建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通过验收的乡镇累计624个,占福建全省乡镇总数的67%;通过验收的建制村7963个,占福建全省建制村总数的55%。
据统计,福州已完成131个乡镇、2263个建制村市级验收任务,均占“十一五”任务的92%;永泰县、晋安区、马尾区、石狮市、武夷山市在福建全省率先完成80%的农村垃圾治理任务目标。福建全省树立农村垃圾治理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108个,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从2006年起,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以垃圾整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去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目前,九龙江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的乡镇村庄已完成治理任务,其他“五江两溪”将于明年全面完成任务。正在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街巷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和乡镇道路两侧、河道及生活区日常保持清洁,河渠水系无垃圾漂浮物,“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周边低洼地内无积压垃圾堆。今年的目标是确保完成150个乡镇、2000个建制村的生活垃圾治理任务,而实际完成160个乡镇、2780个建制村。(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