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监督,以人民的名义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9

根据上月公布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福建省森林覆盖率由62.96%增至63.1%,人工林林木的蓄积量达1.83亿立方米,去年林业总产值1323.8亿元,这三项均位居全国第一。

福建林业持续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功不可没。而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离不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坚定推动和有力保障。

  在大局下行动

2003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第二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对此组织开展了调研,随之,修订了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出台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林权登记条例等。通过一系列行动,督促省政府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促使省财政预算每年增加1500万元的公益林管护费,林农的管护费由原来每亩2元提高到7元。

为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自1983年1月首次听取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后,30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近20次就经济体制、农村税费、集体林权制度等涉及改革方面的事项和外经外贸、侨务工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多次就涉外涉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监督。

海西战略提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准确站位,先后作出两个重大决定决议,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还于去年开展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于今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闽台交流合作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迈进。

2007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粮价大幅上涨,国内粮食供求趋紧。去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增加了听取和审议粮食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议程。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今年7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三保”的情况报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目光从未远离过“三农”。早在1981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对一些地方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从1993年开始,又多次深入开展执法检查。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开展“百村”调研,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2003年以来,又先后听取和审议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等10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督促省政府着手解决农村金融、道路、饮水、水利等问题,以及农民看病、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实际困难。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农村低保、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继建立。

将监督的视线“瞄准”可持续发展,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就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视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不仅成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而且从那时起,对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就摆上重要议程。2005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审议意见,省政府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日见成效。

同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新闻媒体已连续16年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活动。福建省一批破坏生态和环境的重大案件得到查处,一批重大污染项目得到限期治理,一大批环保设施建起来,流域上下游治理补偿机制得以建立和推广,闽江、九龙江等“母亲河”主要流域水环境日益好转。

依法推动司法公正,也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至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抓住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影响司法公正的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2005年至2008年,连续4年先后开展了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监狱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

  始终以民生为重

监督工作以民生为重,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

“非典”时期,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安排听取省政府防治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增加了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同时,参加检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有针对性提出关于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加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建设,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推动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决定的及时出台。可喜的是,这些年来,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一大批维护公共安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进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视野。

面对义务教育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和1991年两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于1990年和1991年连续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并先后作出两个加强义务教育的决议。经几年努力,福建全省共新建初中校500多所,使每万人口初中在校生数由1991年全国第23位跃居到1997年的全国第1位。此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提出了增加义务教育投入、解决贫困生的特殊困难等意见。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大成了人民群众“讨说法”的地方。30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186300多件,来访43200多批共86400多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拆迁安置等一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问题,经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督察督办,得到了解决。

在探索中前行

如何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历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诸多的尝试与探索,也留下诸多的第一次。

1980年2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福建省进出口工作情况的汇报。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后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从此开启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门。截至目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300多项。1980年5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关于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情况听取省公、检、法三家的汇报,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法律实施情况听取报告、开展监督。至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对180多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管好纳税人的钱,同样是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1982年6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1982年1-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从此开展预算监督成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常规动作”。经多年实践,已逐步确立了以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为重点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制度。2003年至2009年,初步审查了32份部门预算草案、23份部门决算报表,跟踪监督了43个重点项目资金。

1984年9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本年度前8个月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此后,每年6-9月间都安排一次听取和审议关于福建省当年度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每年年底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当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来年计划安排情况、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对若干省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视察。

1986年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将目标对准审计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福建省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从此,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审计监督“拧”在一起。

为管好政府的“红头文件”,2001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设立规章备案工作机构。截至今年5月,共备案审查了省政府、福州厦门两市政府规章和厦门市经济特区法规152件,规范性文件98件。去年1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的报告,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也纳入人大常委会的“法眼”。

2000年以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关于信访、执法检查等7部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持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进程。

为解决“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去年7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督法实施办法,对监督公开作了细化。

去年9月,省政府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省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福建省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报告首次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预算监督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今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投诉,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吸收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执法检查活动中来……

监督公开,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地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来,使人大监督获得了更多的民意支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