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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财政1.7亿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流域整治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关于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安排建议的请示》意见,近日,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达2009年省级统筹使用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7670万元,其中给流域地区市、县(区)的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0250万元,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整治具体项目补助7420万元。

按规定,资金须使用在饮用水源保护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项目、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排污企业治污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和实施在线监控项目、流域环境生态整治项目、流域断面水质监测和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监控项目上。

近年来,省级财政逐年加大环保投入,2007年、2008年省级财政专门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全年省级财政用于污染治理项目及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资金近亿元。各市、县(区)财政也不同程度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资金投入。(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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