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省外经贸厅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组织福建福建省企业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用好国家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鼓励政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8月15日止。
可申请贴息的包括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178类先进技术、147类重要装备、46类重点行业项目和12类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申请企业须近3年内没违法违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申请贴息的产品须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同时,申请的进口产品、技术须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技术进口合同不违反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赖文忠 李丽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