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小学校舍建成“放心工程”,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省政府昨日出台《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即日起,福建省将用3年的时间开展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省政府要求此项工程建设责任落实到人,资金筹措到位,税费减免到项目。到2011年,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将实现100%验收。
据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福建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中学、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点包括:对福建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7度及以上地震烈度区(简称重点区域)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其余地区学校,按照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要求,确保及时拆除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校舍,对符合布局调整需要的D级校舍进行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整个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省级财政计划每年新增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地震重点区域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改建。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5亿元,用于中小学C、D级校舍维修、加固和改造投入。
另外,省政府明确表示,中小学校舍改造的各项建设税费将享受减免优惠。其中,学校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