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省司法厅行政系统警务督察“三贴近”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评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始于去年6月的以“贴近中心、贴近基层、贴近民警”为主题的警务督察活动,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个创新之举、先行之措。
警务督察在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属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2006年9月,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成立。不到三年,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队伍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书写全国范围的多个“首次”。
为使警务督察工作持续有效,省司法厅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并不是简单地督察警容风纪,而是针对监狱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警务督察。他们依托三级督察机构,紧紧围绕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这一重心,坚持深入基层监所一线,以现场督察为主,对民警直接管理、危禁品管理、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要执法环节进行督察。
创新督察方式,首次开展片区交叉督察。为了避免熟人、熟面孔给督察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他们以地理区域为划分依据,将28个监所分为4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开展片内交叉督察活动。6月27日一早,一支警务督察队伍来到福清监狱。“一个上午的督察,我们被扣了3分。”政委林明飞告诉记者,督察队伍中多是年轻陌生的面孔,“直到他们亮出督察证,我们才知道警务督察队来了。”其实,他不知道,督察队早在26日晚就从三明一路督察而来。“这种督察方式,透明度提高了,我们的压力大了,必须把工作做好。”林明飞深有感触地说。
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警务督察工作,也是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一项创新工作。据此,警务督察总队改变以往查完就走、简单通报问题的做法,首次对警务督察量化考核,并相应制定了科学、操作性强的量化考核标准,分别对监狱系统、劳教系统、警院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每季度排名一次,并在福建全省通报。与此同时,制定警务督察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根据考核结果,淘汰责任心不强,督察中不敢为、不作为的人员。
在短短两三年里,年轻的警务督察总队已成效显著,共对福建全省28个监所督察292次,其中凌晨督察27次,夜间督察27次,发现各类问题1895个,提出督察建议138条。
多项创新之举,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2007年全国司法行政警务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是全国首家在会上介绍警务督察工作经验的省份;《司法部政工简报》先后两次介绍了福建省警务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和警务督察创新方式的经验。(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