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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属国企专项清理职工持股和投资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6

近日,省国资委作出决定,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将于年底完成。

省国资委要求,省属国企职工入股仅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的各级控股、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出资的其他企业股权;国有中小型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公司制或股份制时,可通过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引入职工持股,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的投资活动;企业不得为职工持股提供贷款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不得要求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为职工投资提供贷款或帮助融资;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又讯 日前,省国资委出台文件规定,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企业负责人,除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国资委批准外,不得在其任职企业权属独资、控股公司兼职。(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李丽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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