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省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3

26日是国际禁毒日。日前,省高院组织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等地依法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刘辉扬等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刘辉扬被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刘辉扬原系晋江市人,后移居香港。2005年9月,刘辉扬从香港人“细池”处拿到制毒资金人民币5万余元,购买100公斤麻黄素及制毒所需化学物品,指使洪双仁购买反应炉等制毒设备,运至刘辉扬租赁的晋江市东石镇张塘村一楼内安装。10月中旬,工厂转移至晋江市深沪镇一废弃的制衣厂房内。2005年11月,刘辉扬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泉州市中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刘辉扬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同案被告人作出了判决。省高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刘辉扬的死刑判决。

据统计,《禁毒法》实施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348件2168人,审结1226件1863人,一些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包骞)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