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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决策行政要充分尊重民意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0

日前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政府决策行政要充分尊重民意。

根据《工作规则》,省政府各部门提请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省政府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省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此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需要知晓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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