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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招工作细则出台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2
●高考6月7日举行
  ●填报志愿6月28日至30日
●7月上旬起网上录取
  ●投档实行高分保护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出台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生须于6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于6月6日前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考试前接到书面通知,确认已被高等学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单考生等),不得再参加高考。
  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6月24日开始口试,考生须于6月9日至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音乐、美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报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以及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在福建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指定地点报名。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福建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福建省报考。
  今年高招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从7月上旬开始,8月20日之前结束。对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在批次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高等学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且开始调剂投档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等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三类人员照顾政策有调整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加分照顾由去年的10分调低为今年的5分。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等11项。
  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的加分照顾去年是5分,今年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的加分照顾去年是10分,今年只能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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