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获悉,福建省将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不仅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和污染隐患要彻底取缔和清除,还将对2000年后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项目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治直至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消除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污染水体的隐患。此外,福建省将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内,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针对涉铅、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福建省要求开采规模每年小于6万吨的已建铅锌矿山要停产整顿;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铅冶炼、加工企业要依法关闭;坚决淘汰年产量低于1.7万吨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年产量低于3.4万吨的草浆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