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共涉及42个罪名,包括两类: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2002年以来,厦门市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这些案件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
据悉,渎职侵权犯罪大多属于“不落腰包的隐性腐败”,查处困难多、社会认知度低,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此次厦门市将原有的“渎职侵权检察处”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是强化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旨在通过准确定义职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把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提到更突出的位置。随后,厦门市区一级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也将陆续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