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至2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到漳州、泉州和南平市,开展《水法》、《气象法》、《福建省气象条例》执法检查。
委员们重点检查了各地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水资源在配置、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实施情况,病险水库、水闸等的除险加固和管护以及水毁工程集中整治修复情况,气象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情况,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安全检测和气象探测环境、设施建设审批及保护情况。
在南平市开展执法检查期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德淦率领检查组一行,深入顺昌县、松溪县、武夷山市,了解贯彻执行“两法一条例”的情况,实地察看了3个县市的水利、气象工程建设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提出了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