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综合评估结果,福建省6所高校被评定合格,确定为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
2006年福建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及项目如下:福州大学招收田径、篮球、游泳;厦门大学招收田径、篮球、游泳、足球、武术;华侨大学招收田径、篮球、游泳、羽毛球、足球;福建师范大学招收田径、篮球、游泳、排球;集美大学招收武术、田径、游泳;福建公安专科学校招收武术。
今后,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分期分批对确定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不合格的学校以及未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办法)的学校,将停止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