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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件议案均已办复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0
记者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了解到,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4件议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分别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农经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环城委和人事代表工作室办理。有关委室逐件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理情况的报告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书面答复有关代表。其中简少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重新修订《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已被采纳,并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陈全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福建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议案”,已办理,并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共湖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目前法规《草案》已进行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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